关于来院实习、进修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
发布时间:2011-1-29 14:07:06 点击次数 :7916
为进一步加强妖后娱乐第四色实习、进修人员的规范化管理。强化院纪院规,在原《关于来院进修人员管理的规定》基础上,特**定本补充规定,凡来妖后娱乐第四色实习、进修人员及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:
一、必须持有单位或学校介绍信、执业****及学历证明,符合条件者,经科教科审核同意后,填写进修实习人员登记表并备案。
二、必须由科教科统一接收和安排,按规定缴纳学习费用。
三、需持科教科通知方可到各科室报到。其它各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收。如因擅自接收,而漏收实习、进修费用为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,其相关费用由接收科室代为交纳。
四、进入科室后,不得擅自换科。如果确实需要换科,必须到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凡非妖后娱乐第四色原因,提前离院,一律不退学习费用。
六、学习期满前一周,到科教科领取鉴定表,认真填写,由科室主任对其进行全面考核鉴定,实事求是的写出评语,然后到科教科办理手续,方可离院。
七、本补充规定即日起实行。
科 教 科
2008年2月28日